轉載:「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發光熒屏,智力危機!——胡燕青

機緣之下,再次看到良師的文章,再次警醒我們這些為師者、可能或已為人父母者,此文宜一讀再讀,作為警醒!

**************************************************************


「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之一)
——要下一代學好中文,不能揚湯止沸,要從根本做起。  胡燕青 201639

在香港,中文科又叫做「死亡之科」。受過教育的家長見孩子中文不好,大多有兩種反應(當然有例外的)。第一種是把孩子放進學費特別貴的國際學校,小朋友從此變成「英文人」,完全躲過學中文的「麻煩」;第二種是忍不住用揠苗助長的方法,威迫利誘地讓孩子拿起中文課本來死記硬背、以求「累積」一點學習成果。
結果呢?結果中文科死得更快更慘。第一種孩子的生命中再沒有中文,其父母一面抱怨孩子的中文程度差,一面以其英文流利為榮——當然,國際人嘛,英文怎能不好?無論父母子女,都暗暗充滿優越感。第二種人呢?政策失敗了——他們的孩子恨惡中文,終身與中文為仇,在其心目中,一切和中文相關的(例如古典文學)都迂腐老套。
留在中間的一大群基層少年呢?他們既沒有國際學校的全外語學習環境,也沒有怪獸家長的過分壓迫,反而有機會遇上(是的,遇上)特別優秀的中文老師,一時間靈光閃現,他愛上了中文。(不錯,當父母都忙個不了,沒法兼顧孩子的學習,大部分孩子喜歡中文,都與老師的表現有關。)這一類孩子,可惜最後常常因為英語不夠好而在事業上困難重重。
在大學裡,我經常接觸到決心讀好中文而且水平不錯的學生。他們分布在中文系、翻譯系、人文學及創作系、傳理學院等學術單位。小部分在中學時「為勢所迫」而進了理科,當中生物系和數學系的「小文化人」較多,其中也有立志當作家的。我常問他們何故能把中文讀好。以下是我非正式調查的結果:一,中、小學遇上傑出的中文老師,受其感染;二,周圍沒有重英輕中的勢利心態;三,小時候就自行拿起書本來消遣——其中金庸和瓊瑤是最多孩子感激的作家——雖然他們現在已經開始讀別的作品了,但他們的語文無疑是由這些作家的文字奠基的。值得注意的是,當中沒有一個學生的答案叫做「普教中」。

襁褓之中 教好中文

想孩子的中文好,得由他們幾個月大時開始着手教導。向孩子講故事和朗讀,是不可或缺的。兩至四歲的孩子,都是認符號的專家,無論繁體字多麼繁富複雜,也能很快認出來(認讀和書寫起碼要相隔兩三年,否則書寫會拖垮認讀),他們的記性好得不得了。12歲以前,孩子的耳朵是打開的,學語文如同學唱歌,只要有好的輸入,庫存充足,發揮自然好。在這個階段,父母得做幾件事。第一,發音要正確,不能發懶音,要讓孩子多聽大人說話。如果自己發音不佳、就得改進,並讓孩子多聽發音精準的人講話——聽收音機的廣播、語文流利言辭豐富的人都可以是聆聽的對象。我們也要讓孩子學會錄音,給他們講故事時容許他們錄下來,由得他們自行重播。第二,說話時要盡量使用豐富多變的詞彙,不要老看只有小四語言水平的電視劇,要知道,達到了小五的語文水平,才算是越過了文盲線。第三,我們要創造書本隨處可得的環境,有聲書要多準備。第四,父母子女都應大量朗讀好中文,用聲音鞏固、培養孩子的語感(不到中學不需要用語法教導母語)。——當然,在這一切之上,趣味還是學習的主角。(下次再談。)





孩子最愛哪些書?
「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之二)   胡燕青  2016322

要孩子學好中文,我們得為他們準備有趣的讀物。要他們對中文有好感,文字必須具備某些條件。第一,幽默。第二,感人。第三,故事的劇情曲折吸引。第四,提供可代入、仰望的英雄。第五,節奏清晰可誦,利於運用耳朵學習。第六,能夠應用,能加深孩子的記憶。多筆劃的中文字也可以運用,只要孩子看得明白就可以了。(關於這一點,我在第三篇會仔細討論。)
(一)先說幽默。孩子小時候,每逢說到腳趾臭臭、某人放屁、鼻子變長、耳朵消失、走路跌倒等事,莫不興奮大笑。這是自然的,和低級趣味無關,反而和他們對自己身體的日漸認識有關。眾動漫大師莫不深諳此理,於是這一切都出現在幼童愛看的動漫作品中。迪士尼的動畫裡總有一隻糊里糊塗、烏龍百出的動物,引他們發笑。對孩子來說,《IQ博士》和《老夫子》都讓他們開心不已——為何如此?值得深思。反之,教育意味太重的且不苟言笑者,孩子不愛讀,他們一反感,語文和道德教育也就無法進行了。記得一次讀到一本寫「鼻子」的日本孩子書。裡面有一頁完全是一塊四方釘板,再沒有其他圖案。我看來看去看不出這和鼻子的關聯。後來發現頁的下方有一行極小的文字,寫著「你可以把鼻屎排列得很整齊,但它仍然是很髒的。」我和女兒看了笑了好半天,一直未忘。
(二)讓孩子覺得感動也十分要緊。《飄零燕》中海迪的遭遇,ElsaAnna的姊妹情深,《千與千尋》裡痛失父母的感受,都使孩子下淚。今天,也許我們應該有更多作品寫孩子和祖父母的感情,或轉換環境(例如移民)的不安,搬家(離開原來的學校、社群)之痛,與寵物相處的快樂及離別的淒涼,以及寫父母離婚帶來的傷心等天天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切身,是文學引發共鳴的首要條件。孩子需要這種感動來成長,也需要這種情懷去進入文字世界。我小學的時候看了瓊瑤的小說,當中有一篇寫及父母離婚的,我為此哭了好幾次。我父母白頭到老,但那時的我依然十分投入。
(三)「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事呢?」此處說的是小說的懸念,對讀者來說,這是引誘他們讀下去的「絕招」。可惜我們很少讀到情節吸引的孩子書。許多孩子書都為了「好笑」而把內容的必然發展背棄了,讀起來像小丑或白痴寫的一堆夢囈。因此,大一點的孩子寧願看「太深」的金庸,半懂不懂地以電視劇來理解不解之處,也不願看那些看得懂的「兒童文學」。其實,孩子們最不愛讀扮BB語調、言辭的「低B」之作,反愛讀可以用腦袋來推理的書。日本的推理漫畫(如《金田一》)老幼咸宜,是因為有故事可以「追」看。梁科慶的《Q版特工》可說找對了位置。
(四)英雄感不常在日常生活裡出現。大部分的孩子的認同對象是大雄,不是超人。但是,孩子實在也想做超人,那怎麼辦?為此,多拉A夢出現了。他令成績不逮、軟弱平凡的大雄不時能夠圓圓他的英雄夢。《Q版特工》一直再版,英雄感也是原因。英雄感帶來的是警惡懲奸的痛快,這使孩子自我感覺到良好,而且會使他們發問:我也可以做點好事嗎?我小時候總是這樣想的。可見,孩子們先要學習忠奸之分。當年的荷媽與紅姨之爭,成了全港市民的話題,正因為《溏心風暴》讓人得到警惡懲奸之快感。對付奸詐的紅姨,聰明的荷媽就是大家的英雄了。人生複雜,孩子尚未能就每一個細節判定是非,他們必須先學習對錯的原則。英雄的出現,就是「對」的勝利,「錯」的敗走——亦即正義得以伸張的過程。
(五)琅琅上口的文字甚有魅力,即使孩子未能完全理解,也會愛讀。女兒三、四歲的時候,我和她一起背誦古典詩。一次我倆一起背誦了蘇軾的〈飲湖上初晴後雨〉:「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此後發生了一件小事,令我覺得女兒的語文真的得到了一點提升。一天,我們一家乘巴士到淺水灣去玩。那時已是下午,海上出現一大片閃光。看著窗外的女兒忽然指著海面說:「水光瀲灩晴方好啊!」車廂裡的人馬上起了一片騷動,看著一個幼稚園女生在念宋詩,都很驚奇。其實她那時只懂得「水」字和「光」字,反應地念出來而已。但這種反應連帶著文化,對孩子的成長絕對有幫助。
(六)對小孩子來說,可以應用的說明文字也十分吸引。例如說,怎樣用小布片縫製五個米袋,然後教他們用來玩「搲子」遊戲,就可以成為一篇課文。這能讓孩子明白說明文的有用和有趣,叫他們懂得追尋知識之樂。說明文字最重要的元素是「我懂了,我會做」。因為製作不困難,小朋友大多願意動手。台灣現在十分流行手製的東西,由淺到深,什麼都有。我覺為了動手而閱讀是極佳的學習。因為過程中孩子會重複閱讀這些文字。製作之後,成品也可以幫助我們重新欣賞語文帶來的樂趣。你會動手教孩子做五個小米袋嗎?不需很大的,4x5 cm 的小布袋,留一邊先不要縫合。內放一點米粒或綠豆,八成滿就好。最後把留下的邊邊縫合起來,就可以玩了。這樣的說明文字,孩子願意讀。父母有心思的話,也可以自己寫一些可應用的說明文字,讓孩子們「應用」。玩具很貴,卻不好玩。這個好多了。
但誰願意動手為孩子寫這幾類小書呢?為三至六歲的學前孩子寫書,是很重要的。因為,閱讀習慣最好在八歲以前形成。可惜,我們的學制要求孩子同時間認讀和書寫、甚至默寫同一批中文字,拖了閱讀的後腿,破壞了他們的學習樂趣。(下次再談)




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之三)  胡燕青  201641
上文說到小孩子需要有很多可以隨手拿來看的好書,而他們有興趣的書包括下面幾種。第一,幽默的。第二,感人的。第三,故事的劇情曲折吸引的。第四,提供可代入、可仰望的英雄的。第五,節奏清晰可誦、利於運用耳朵學習的。第六,能夠應用,以此加深孩子的記憶的。目前,這些適合他們看的好書不算多。但即使都已經齊備,假如孩子懂得的中文字只有200個左右,他們還是無法閱讀的。估計有了大概500常用字,孩子才能真正開始閱讀。
但我們的學前教育不是已經很深、很「怪獸」了嗎?為何孩子懂得的中文字還這麼少?前面不是說過,小孩大概從兩、三歲起就很會認符號嗎?為何不多認一些中文字呢?

閱讀?認字?書寫?

於是,我們陷入了兩難。一方面我們希望孩子多閱讀,一方面卻反對他學的東西過深。然而,這只是個騙人的假象。孩子學的,有時的確太深,要改變。孩子確實還不能閱讀。那是因為我們一開始就教錯了。我們只須篤定地做一件事,就能輕易撥亂反正。這就是於孩子幼兒期單單教他們認讀,不勉強他們書寫,更絕對不默書;朗誦反而是可以的、值得提倡的,因為他們此時的耳朵是打開的,一切琅琅上口的讀物都有益於其語感。這樣,他必有更多時間來玩耍或享受書本的樂趣,並於小一前養成閱讀習慣。如果不用書寫,認讀筆劃多的字,和認讀筆劃少的字是一樣容易的。因此,我們就能好好運用他認讀最快的幾年來幫助他閱讀,而他也必因自覺正在做有能力做的事,大有成功感,對閱讀就產生好感和興趣了。
一旦認讀和書寫同期進行,認讀記憶做得不好,書寫記憶也做得不好,書法更差,真可謂「頭頭唔到岸」。為什麼?第一,因為孩子未有肌肉把筆桿拿好,勉強為之,手、臂肌肉扭曲變形才能固定筆桿,拿筆的姿勢絕對不會好,書法必差。第二,因為他尚未能寫筆劃太多的字詞,因此很多他應能理解的概念都不能學,幼稚園就索性不教了。舉例說,「讓我們繼續吧」、「蜜蜂懂得釀蜜糖」、「獅子感到高興」等句子,概念不深,認讀沒有困難,但筆劃多,硬要加上書寫的話,孩子就覺得要受刑了,又怎會喜歡呢?

慢慢學寫書法自然好

反過來說,筆劃少的字句不一定容易明白,例如「一方水土一方人」,孩子根本就字字認得而不諳其義。字句是要解碼(decoding)的。孩子的智力發展到哪兒,解碼就該解到哪兒。如果硬要提升他,他會不快;硬要降低他的水平,他會覺得你是「白痴」,看不起你。因此,課程深淺,應由教材牽涉到的概念的深淺訂定,絕不應由字的筆劃多少訂定。我覺得學前(幼兒園、幼稚園)階段根本不必「寫」字。如果可以的話(例如媽媽不打工),幼兒階段根本不須上學,只要閱讀、玩耍和動腦筋就很好。沒有書寫來「拖認讀的後腿」,我認為孩子於上學(小一)之前認讀並且明白500-800常用字是沒有問題的。

這樣,閱讀就可以開始了!有了閱讀習慣,慢慢才寫字,中文必好,書法必漂亮。——換句話說,我主張「輸」在起跑線上,將來也不要「贏」,因為人生根本不是一場比賽,而是一次全校旅行(令孩子開心到睡不着的旅行)。最重要的是將來能夠成為「帶本書出街」的終身學習者。我們這一代人,很多在小時候連幼稚園一詞都未接觸過呢。我們的中文和書法都比新一代強呢。可悲,我們的孩子正受着「認讀默寫掛鈎」的戕害,如同以前的孩子纏足。每次和校長主任談起此事,他們必說那是家長要求的,家長也必說是學校要求的。最後,兩者都說社會殘忍,他們也是受害人。我多年來一有機會就呼籲教育工作者和爸爸媽媽三思,但果效不彰。很難過。下次再談。


發光熒屏,智力危機!
「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之四)

六歲以前,凡有熒屏的東西都對閱讀有害。千萬不要為了讓孩子暫時安靜就給他一個手機當「奶嘴」用,頭六歲教不好,為時已晚。
凡有熒屏的東西都對閱讀有害——當局要推行電子課本,我強烈反對!如果嫌書本太重,只要刪除當中的許多圖畫和不用反光的粉紙、改回輕一點、可以畫花寫字的紙張就可以了!要知道,書本上的圖畫怎也鬥不過熒屏。過多的圖畫更會連孩子的想像力也殺死。如果嫌書本太貴,不那麼精緻不就成了嗎?布景華麗,但內容貧乏的東西,電視上已經太多了。孩子書應該吸引的是文字。

錯過孩子的「窗戶歲月」  父母後悔莫及

六歲以前,是孩子的關鍵時期,叫做「窗戶歲月」(Window Years)。一般來說,小朋友在這時期各個感官大大打開,學習能力極強。此時,我們應該把最有用也最有趣的東西——文字——送給他們,讓他們一生受益。可是,當「文字」毫無章法、形相可怕兼且來勢洶洶,更要求孩子用他們尚未發展的肌肉來抄寫、默書、測驗,誰都會敬而遠之。因此,誘導孩子認識文字的最佳方法就是先認讀、後書寫、趣味增加後才加強提升,不可偷步,也不可在任何一刻傷害他和文字之間的關係。當閱讀的樂趣大於書寫的艱難,孩子才有希望。但且慢,這條路本來就不容易走,教育工作者還得應付一個大敵人呢。
相比起書本,智能電話的聲音、相貌和服從性格是多麼的貼心啊!如果書本是個朋友,智能電話則是個「好使好用」的奴隸!裏面有影片,有玩具,有對話,一旦落到孩子的手裏,他們還懂得欣賞文字嗎?
且不要說熒屏上發出的藍光(藍光是否傷眼,眾說紛紜,我的眼科醫生就力陳其害,認為幼孩應該遠離,我亦寧可信其有),現在單說有熒屏的電子產品如何戕害兒童學習語言的能力。


操控慾望一旦存在 閱讀就會出現困難

第一,智能電話滿足人類的操控慾望,書本則要求你付出心血時間與它培養感情。你會挑那一種?書本是一個主體,你讀書,是在聆聽作者說話。而智能電話則「扮作」你的奴隸,它是根據你的指頭動作來反應的。聽說有嬰孩很小的時候就爬到電視機前伸出手來撥,其操控慾望已經顯露無遺。可見,無論什麼熒屏,都可能給孩子一個錯覺:只要一撥,我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看我想看的東西了。但書本呢?你要看多久才能完成一頁?電子遊戲更是可怕。熒屏遊戲,總是一層一層地玩上去的。因此,孩子老覺得自己 in control,感覺極其良好。書本呢?in control  的是作者。所以,人要謙卑自己,才能夠閱讀,而孩子應該習慣這種謙卑。習慣了 in control 就麻煩了。因此,一個智能電話,一「撥」就抹殺萬千兒童文學作家的心血!

熒屏使孩子失去耐性

第二,一位心理學家(John K. Rosemond)說過,現代的孩子無法集中多於幾秒鐘,正是電視機訓練出來的。如果把孩子交給上一輩看管,想孩子學習進度理想,你必須告訴爺爺嫲嫲外公和外婆:孩子六歲以前絕不容許看電視。六歲以後,才可以開始看有益的節目。為什麼?因為電視或電腦影片的節奏,比書本快得多了。電視每隔幾秒鐘就變化的畫面,孩子習慣了還有耐性花幾分鐘看一頁書嗎?現在我們明白這一代人為何那麼沒有耐性了。

電子熒屏使孩子失去主動學習的機會

第三,無論電視、平板電腦和智能電話都在告訴孩子,學習是一種不必用腦袋思考、記憶的過程,因為有趣的卡通或畫面比文字更容易傳遞信息,例如那首充滿  "Let it go"的歌,很容易就「上腦」。但是,學習的過程,不盡是那麼容易的。那麼,文字又怎能學好?有些東西是要經過思考和練習才學得會的。老師上課時即使把自己變成馬戲班的小丑耍猴子戲,也還比不上影片呢!何況這對老師多麼不尊重啊!主動地通過五官來學習才是有益於腦袋發展的學習。電視好看,但實踐十分重要。不可讓孩子以為學習等同從電視、電話讀得到娛樂一樣。兩者是絕對不同的,它們帶來的快樂也不同。前者是短暫的、膚淺的,後者是心靈的、長久的。

熒屏使眼部肌肉發展不良 有礙閱讀

第四,看書的時候,眼睛的肌肉是轉動的——從左到右或從上到下地動,這樣,我們能夠把眼部的小肌肉訓練起來,看書就愈看愈順。看熒屏和看電視則不用如此,一般來說,孩子看熒屏時眼睛是直視的、不動的。久而久之,眼睛或會失去看書時變換焦點的能力,眼部小肌肉發展不良。這也是 Rosemond 說的。

熒屏有礙孩子手眼配合的能力

第五,孩子到了小學學習寫字時,他六年來經過訓練的「手眼配合能力」到底達到了哪個水平?一進行抄寫就反映出來了。抄寫時,眼睛來回看着黑板(或綠板、或白板)和手冊,手要同時在手冊上書寫,有些孩子覺得很容易,有些覺得甚難。這很能反映出哪個孩子小時候多用熒屏、少看書本。我很多學生小時候住在落後的鄉間,長大後學習能力更強,正因如此。

熒屏使孩子語言貧乏 語感不佳

第六,書看多了,即使是複雜的句子也會在腦海中形成聲音,書寫時如同歌曲迴盪,孩子的語感就慢慢發展起來了,將來,複雜的語句難不倒他。可惜,現在連老師也有很多處理不了複雜語句的。很多孩子長大後,語言能力逗留在小四,那是因為電視卡通或媽媽最愛看的劇集所採用的語言至多能達到這一種程度。手機的語言(例如遊戲過了一關彈出來的鼓勵語句)層次更低。記得女兒很小時對我說:「媽媽,政府的人讀電話號碼總是讀錯的。例如3397267(那時我們的電話號碼都由七個數目字組成)不該讀為339-7267,應該讀作3397-267。」我知道我和她一起背誦唐詩的遊戲如今湊效了。唐詩的七言句子大部分是4-3那樣拆分的。但我還是故意問:「何以見得?」女兒說:「我不知道,我只是覺得應該是這樣的。」這就是語感。

父母以身作則 孩子才有希望

今天,要孩子不看電視、不用手機玩遊戲確實有點困難,但是,我們還是要盡力而為。不看書的父母教出來的孩子不看書。智能電話不離手的父母孩子注定語文差。父母必須(必須 means 必須)以身作則,多看文字書(不包括一天可以看幾本的八卦雜誌),多用不同的詞彙,多和孩子一起動手做飯、洗碗,冬天編毛衣,夏天堆沙堡,秋節紮燈籠,春天學會各種常見花朵的名字……總之要少接觸熒屏。各位爸爸媽媽,不要逼孩子學許多「嚴重」的東西,凡事應適可而止,且要真正培養孩子的興趣。學點運動(例如跳花繩、乒乓球),學點藝術遊戲(例如小勞作),用以發展身心就好。經濟條件差的,根本就不用學,一起到樓下上超市逛公園就是最佳學習;在他們面前少用手機或電腦,這樣的話,他們的智力進步比學這學那快得多。孩子進入中學以前,爸爸媽媽,和他們一起到公園跑跑跳跳,到沙灘游泳吧!老實說,這種機會很快就消失了。到他們進了中學,會跟你出去玩才怪呢。下次再談。



熱門文章